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0.
2,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税金及附加)、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损失净额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最常见),注意非常规用工区分福利部门用工和生产经营活工
4,工资薪金(合理据实)三费14%,2%,2.5%
5,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和符合条件软件
1,个独资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居民纳税人(两标准)
3,非居民企业25%,20%,15%,10%二档优惠税率
4,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业务,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业务:是否与设立机构场所有关系的所得。设立机构场所均纳税,
5,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的实现
6,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
7,其他收入
特殊收入的确认(10)
8,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后续管理在5年内未发生支也则入记入第6年收入。
9,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持有免、转让应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09年后);居民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非盈利组织的收入(盈利性收入纳税)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不包括政府购购服务取得的收入(例如: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市场形为
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3类)还是有差别的
职工福利费(包括福利部门的用工)在当年工资薪金总额14%的范围内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在当年工资薪金总额2%的范围内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在当年工资薪金综合2.5%的范围内准许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下年度扣除;
减免税部分重点
基本扣除: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要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三费: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准予结转扣除)
五险一金:可扣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超过职工工资5%可扣
特殊工种保险费可扣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向自然人:真实、合法、有效,且签订了合同
利息:向个人借需签合同才能扣除
借款费用: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从事股权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记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组入股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直接扣除。
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可结转3年
须满足两个条件
1对象条件——列举的公益事业
2渠道条件——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公益性的社会团体。
且收到其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直接捐赠是不允许的
!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不得扣除上年晜孙的数额
!超标准的捐赠,可以结转3年
手续费及佣金
1.手续费的支付对象只能是服务企业或个人
2.有计算基数限制:
保险手续费佣金:财产:保费收入扣除保费余额的15%
人身10%
其他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电信企业:发展客户佣金 不超过收入总额5%
不得扣除:略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赞助支出(非广告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不能计算折旧的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不得低于10年
债务重组: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特殊性税务处理
1.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股权、资产收购
1.被收购方确认股权,利得或损失
2.收购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特殊性税务处理
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收入的税务管理
1.一次性全款(收款日)
2.分期付款(看合同)
3.银行按揭(首付款实际收到时),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日
1、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区别:特殊性债务重组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者损失
2、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被分立企业不在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该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4、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1被收购企业应确认资产所得或损失;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应保持不变;收购企业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2、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薪啊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月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3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复核资本化条件后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自负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未计税基础,折旧年限不低于10年
4外购商誉的支出,自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自创商誉不能摊销。
5、大修理支出,是指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6、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1、合理性的工资薪金,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 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2、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的超支,属于税法与会计的暂时性差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的超支,属于税法和会计上的永久性差异
3、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不得在当年及以后扣除
4、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据税法的规定扣除,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5、 固定资产转让费用和财产保险费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外)适用25%的税率;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但是与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和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适用税率10%
4、来自于中国境内的财产转让所得差额计税,其他所得全额计税
5、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6、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7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取得的收入;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8、其他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除另有规定外,一次性确认为收入
9、特殊收入方式: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10、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钱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11、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有没有发生改变)不确认收入
12、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以及视同销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13、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的条件(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14、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起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扣除
15、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但转让,有差额征税)
16、免税收入形成的费用、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17、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经费
免税:1、国债利息收入2地方政府债权利息收入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复核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2017。4.23
1、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企业25%,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企业15%。
2、非居中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与机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20%减接10%计征。
3、
75%?还是50%?
企重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比较
报表
什么是合理性原则?
一、扣除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配比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确定性原则;
5、合理性原则。
扣除基本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 实际发放薪金总额14%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实际发放薪金总额2%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教育经费 实际发放薪金总额2.5%超出部分予以结转。
2、“五险一金”准予扣除,补充养老和医疗在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准予扣除,商业保险不得扣除。为特殊工种人身保险可以扣除。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不包括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
2、居民企业:境内注册、境外注册实际管理在境内。非居民企业:其他
3、例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且取得所得的企业
E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CDE(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4、税率:
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都要计税。一般25%,小型微利企业20%,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非居民企业:境内设立机构,有实际联系境内所得25%,无实际联系境内所得减按10%,有实际联系境外所得25%;境内未设立机构,境内所得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