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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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最终都要归结为对人的效力。

由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原则上不能作为判案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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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

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

税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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