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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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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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营改增之后,加入了应税服务概念。因此增值税包括三个方面

  1. 销售和进口货物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提供应税服务

   营改增之前的混合销售和兼营变成了混业经营

    增值税内部的兼营和外部的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混合销售时主要看起主要的业务是什么,但特殊的是建筑业提供建筑劳务务又销售资产货物要分开征税。

   出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有形动产租赁

   连车带司机一起出租------ 交通运输业

仓储服务 6%  有型动产租赁 17%

不动产的租赁还增营业税

收派服务区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除中国邮政以外的公司,

邮政业专门指中国邮政!

2、境内的诠释

境内销售货物: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应税服务一方属于中国境内单位个人。

特例: 境外向境内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 非营业活动

  1.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不征增值税项目:

      1.航空积分兑换的机票

      2.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视同销售货物和视同提供服务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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