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次月起试行
被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次月起试行
一、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增值税纳税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2、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为主,为主表示超50%)以50万元为界限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复或者零售(或以此为主)以80万元为界限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非企业性单位(如行政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向目前没有营改增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尽管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的其他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6、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年应证增值税没超过50万元的)。
7、年应税销售额不是应税和免税的划分问题,是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项目销售额,包括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包括享受免税优惠的,包括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的。
二、提供应税服务
1、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500万元为界限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都按小规模纳锐人纳税。
4、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但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纳税。
三、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
1、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同一个纳税人只能一种身份,那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有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
2、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4、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承包、承租、挂靠经营纳税人的确定
1、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财税(2013)106号。
六、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应税服务发生地来确定,提供应税服务的以提供方和接受方来确定。
2、首先看经营机构,其次看代理人,第三看购买方或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七、合并纳税的纳税人(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业)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就地申报纳税。(合并纳税只有提供应税服务)
2、分支机构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就地预征1%)
3、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不汇总计算货物劳务的增值税。
4、分支机构预缴的应税服务增值税,在总机构当期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5、每年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
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
1、应税劳务:不包括应税服务,指加工修理修配。
2、以此为主指占经营范围的50%以上。
3、非企业性单位: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不经常应税行为的企业指酒店、商店、饭店偶尔促销活动销售货物超过标准的情况。
超过500万,认定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小规模纳税人(50万以下)
提供应税服务超过500万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的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年销售额大于500万,为一般纳税人
建筑业,项目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包的承租单位应该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类劳务
依据一:50万(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依据二:80万(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依据)
依据三:应税服务500万
其他个人属于自然人(小规模)
同一企业不能有两种计税方法
销售额有一项符合标准的就要按一般纳税人核算
一般纳税人认定后不能更改
分支机构就地申报缴纳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可以总支机构汇总抵扣缴纳
增值税纳税人:(劳务增值税) 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税服务增值税)在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征税范围概括为:货物、劳务增值税。
财税2013年106号文: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征税范围概括为:应税服务增值税。
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5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货物批发或者零售兼营货物生产或应税劳务:8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 为主:50%以上
应税服务和应税劳务所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