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与对策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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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建造合同收入,税率11%

当期进项税额:料、机、工

 

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人工成本难以抵扣:成建制的劳务公司、零散农民工、自用劳务用工均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部分材料按低税率抵扣:砂石、混凝土等按6%抵扣

地材无法取得进项税额发票

3.甲供材料按计价收入的11%计算销项税额,无进项税额可抵扣(营业税制下按3%交税)

4.存量资产不得抵扣

5.资质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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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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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1、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因素

人工成本难以抵扣;自采自用地材无法抵扣;二三类材料难以抵扣;机械使用费难以抵扣;其他间接费用无法抵扣;利息费用无法抵扣;甲供甲控材料抵扣困难;存量资产不得抵扣;资质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等。

2、上下游未同步税改,制约税负传递

(增值税具有转嫁性)

上游: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分包机构——不能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业

下游:不动产使用企业(业主)——未税改

3、税负增加本质上是“进项发票取得不规范,可以抵扣的少,造成税负增加利润下降”:

外因:甲供材不能提供发票且不作为收入计算销项税;地材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其他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情况。

内因:资质共享模式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采购、分包未选择可提供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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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进项税

存量资产不得抵扣、资质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上下游未同步税改,制约税负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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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人工成本难以抵扣;

自采自用地材无法抵扣;

二三类材料难以抵扣;

机械使用费难以抵扣;

其他间接费用无法抵扣;

资质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

存量资产不得抵扣;

甲借甲控材料抵扣困难;

利息费用无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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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增加管理成本与风险;

影响供应商选择;

影响劳务分包模式;

改变公司管理方式;

挑战经营模式;

重设关联交易;

影响现金流;

影响物资采购与管理;

制约组织架构;

影响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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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五步走:

第二步 2015年全面实现增值税的全面覆盖

第三步 增值税的税率改革

第四步 完成中央、地方增值税财政收入

第五步 立法

  • 计税方法的区别:

1.增值税的计税方式相对复杂;

2.当期销项税额(—受业主建造合同收入影响,基本固定)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新业务】

=含税销售额(即原始的营业额)/(1+税率)【老业务】

3.当期进项税额(—主要影响,工、料、机费可抵额)

对建筑业增值税税负影响最大,受到:①增值税的缴税范围;②凭票抵扣产生的票据要求的影响。

  • 可能造成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

①人工成本:员工工资及劳务成本等;②自采自用的地材;③二三项料;④机械使用费(注意不是购置费)尤其是从个人取得的机械租赁;⑤其他间接费用;⑥利息费用;⑦甲控甲供材料;⑧存量资产;⑨建筑企业集团内部分包、资质共享模式存在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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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建筑业进项税额:

1、人工成本难以抵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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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销项——投标——建造合同收入

当期进项——工

        料 甲控、甲供、自购

        机 采购、租赁

人工成本难以抵扣、自采自用地材无法抵扣、二三项料难以抵扣、机械使用费难以抵扣、其他间接费用无法抵扣、利息费用无法抵扣、甲控甲供材料抵扣困难、存量资产不得抵扣、自制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

上下游未同步税改,制约税负传递。即业主不改会加大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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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副总经理、国家一级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讲师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题讲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程讲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营改增”授课讲师 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教学总监 国家一级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 从事会计、税务工作二十年,为多家企业提供税务咨询、顾问服务。
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业务总监 天扬君合建筑业“营改增”专家研究组成员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讲师 天扬君合建筑业“营改增”专家研究组成员。有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建筑施工、电力、化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服务、企业所得税、税务咨询及筹划服务。参与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一书的编写工作。多次在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建筑企业进行授课。为多家央企做PPP咨询业务。
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业务总监、天扬君合建筑业“营改增”专家研究组成员、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营改增”讲师 、 主要负责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能建山西公司、中铁二十五局三公司等营改增咨询业务,参与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等多本专业书籍的编写工作、2017年度为中税协《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规则》课题主要负责人。曾多次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能建、城建集团等集团进行营改增授课。
天扬财税咨询集团业务总监、注册税务师、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题讲师。建筑业税务咨询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参与中能建集团、中核建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等单位的涉税咨询项目。多次为服务单位讲授“营改增”、“PPP会计与税收实务”、“企业纳税自查”等税务管理课程,并为天扬建筑财税网校讲授税务咨询实务课程。
天扬建筑业财税网校讲师
天扬建筑业财税网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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