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自罚、京东万达廉政,从破窗效应看企业问责制
在春节之前,大家都盼着能多拿些年终奖过年,却传出华为公司在业绩大涨之际,任正非却跳出来自罚100万,瞬间刷屏朋友圈。
据2017胡润中国富豪榜数据显示,任正非身价为120亿元,排名第26位,在全球富豪中排名第1172位,这100万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是半辈子的积累,但对于身价百亿的任正非来说,可能只是个数字游戏,那么此举对于稳坐全球通信业“头把交椅”、业绩蒸蒸日上的华为,又有什么特殊意义呢?对其他企业有什么启示呢?
\ 华为案例:问责经营不善,任正非自罚100万 \
新年伊始,就传出华为CEO任正非签发的一份华为公司《对经营管理不善领导责任人的问责通报》的文件在网上流出。《通报》称,近年,部分经营单位发生了经营质量事故和业务造假行为,公司管理层对此负有领导不力的管理责任,经董事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公司主要责任领导问责,其中任正非被罚款100万元;郭平罚款50万元;徐直军罚款50万元;胡厚崑罚款50万元;李杰罚款50万元。并通报公司全体员工。
如此大张旗鼓对核心高管问责,难道是因为华为整体业绩下滑甚至亏损了吗?错!2017年,华为以云计算、企业园区、数据中心、物联网等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为主的B2B业务和以手机、智能家居为主的B2C业务齐头并进,全年销售收入预计约600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5%。但是,华为并没有陶醉在亮丽的成绩单下,而是时刻保持清醒与自省,防范“破窗效应”,总结多年来业务线暴露出来问题,任正非和其他几位高层主动承担责任,树立管理团队严格要求的形象,也希望每一位员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在《华为的冬天》一文中,任正非指出,“自我批判,是思想、品德、素质、技能创新的优良工具。”此文发表的时机,也是华为高歌猛进的2000年。当年华为年销售额达220亿元,利润以29亿元人民币位居全国电子百强首位,公司上下一片欢腾。任正非却从互联网泡沫中冷静地预测到即将到来的行业低潮,大谈危机和失败,给差一点被业绩冲昏头脑的高管和员工泼上一大桶冰水,也给高速发展的华为铸就了一颗“胜不骄、败不馁”的平常心。
在任正非的带领下,华为向全球化道路转型,克服了金融危机给通信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于2010年突破了1000亿元,成为全球行业第二,于2015年突破3950亿元,成为行业领头羊。
没有了超越标杆的华为,业绩依然一骑绝尘,华为2016年销售收入5216亿元,净利润371亿元。稳坐头把交椅的华为,令任正非深感高处不胜寒。在以 “烧不死的鸟是凤凰,在自我批判中成长”专题仪式上,任正非宣布高管自罚令后指出,“跌倒算什么,爬起来再战斗,我们的青春热血,万丈豪情,谱就着英雄万古流。伟大的时代是我们创造,伟大的事业是我们建立,伟大的错误是我们所犯,渺小的缺点人人都有……改正它,丢掉它,朝着方向大致正确,英勇前进,我们一定能到达珠穆朗玛。”
\ 防范破窗效应,引入企业问责制 \
华为问责高管,是为了防范破窗效应。当企业没有及时矫正和补救正在发生的问题,就会让更多人铤而走险,造成管理混乱或更大的麻烦。破窗效应给企业管理的最大启示就是:
1、一定要坚决纠正和制止第一个打碎玻璃的行为。克服从众心里,抓住典型,坚决予以制止。
2、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及时修补第一块坏玻璃”,“防微杜渐”“小题大做”,不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3、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定要“亡羊补牢”。
企业管理中,光靠制度的约束力和人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在《不可不学的管理学32定律》一书中,作者指出春兰公司靠 “铁的条例、铁的纪律、铁的管理”的“三铁”法则,打破“破窗效应”,先完善制度,再严格执行,对一切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要求的行为都要视情节轻重受到劝告、警告直到除名处分。改变了员工的工作态度和执行力,从一家连续亏损的镇办企业转型为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这就是春兰公司成功的法则。
有权力就必然要负责任,只要在权力范围内出现某种事故,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所以企业引入问责制(accountability system),拥有清晰的权责,合理地配置和划分管理权力及合理的进退制度,让责任“归位”,使监督“强硬”,对失职和渎职的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使企业的管理人员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才能从严、依法治企。
文章来源: 世界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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