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税种精讲

小税种精讲
2469人加入学习
(0人评价)
价格 ¥25.00
教学计划
承诺服务

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税率 从价:1.2%

租金12%

个人出租房4%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4%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乘以适用税率

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乘以(1-原值扣除比例)

独立地下建筑物 工业用:原价50-60

商业70-80

出租地下按地上

!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产不征税

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征收

!融资租赁的,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当月开始

2、自建用于生产经营的,建成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验收次月起

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经营的应从使用经营当月起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交付使用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移交手续次月起

6、出租出借自次月起,按月缴纳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交付次月

地点:房产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点,要分别缴纳

 

[展开全文]

1、 产权出典的,纳税人为承典人

2、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纳税人为使用人

3、计税依据:房产余值、租金收入

4、对融资租赁房屋计征房产税,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5、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此税率为年税率;个人的出租房4%计征

6、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应征收房产税

7、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8、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大修期间免征

9、专门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使用的房产在限定年度内免征房产税

10、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1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手续,房产登记机关签发房屋产权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展开全文]

授课教师

税收经济学讲师

课程特色

视频(6)

学员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