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操作手册补充课程
“取得通用定额发票的,需要沟通联系确定其纳税人身份”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1、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的确认:
按照发料单确认
若发料单无法区分供应商纳税人身份则按照先进先出法进行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