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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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科技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兼职劳务费

加计扣除:直接(无在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科技人员: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人员+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专门提供直接技术服务人员。

 

科技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83天。必须是科技人员才是研发人员。补充医疗、补充养老等商业保险可进入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差异:培训费、福利费归集(新政策没有、可记账);间接从事研发的人工;一人多项目如何分摊;劳务费问题(若一项费用能税前列支则可加计扣除,而能否税前列支前提是能否合法取得凭证)。

一项费用能否税前列支是加计扣除的关键。

动力入电费-双重分摊的现实性,例如按出勤天数去分摊。

多用途分摊:外购/内部发生;主要还是以外部维修为主计入研发费。加计区别:不含不动产租赁和维修。加计扣除仅限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折旧费。建筑物的租赁折旧可研发不可加计。

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仅适用于高新企业。

选择了加速折旧,不能按照加速折旧金额进行加计扣除。只能按照会计折旧加计。但加计金额不得超过税法金额(税法折旧不低于1.8年)。

研发费用设计费科目尽可能不要用,内部用人工,外部设计用委托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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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小组视情况对部分申报企业实地核查,涉密企业需做脱密处理。

区别税收优惠备案“留存备查资料”

高新留存备查资料: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申报高新时),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3年会计科目)4、年度高新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当年),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及研发费用辅助账(3年),6、研发人员花名册,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搬迁:整体搬迁,高新资格有效期内有效;部分搬迁,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更名或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偷税并不会导致资格被取消;被取消资格后再次认定无时间限制(但当年取消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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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开始日是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填报日期,365个日历天数后是截止日。

核定征收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

取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提供缴费收据,所有人属于公司

二类知识产权申请时只能使用一次,一类可重复使用。

主要产品要有对应的知识产权。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领域只能单选,不能多选。

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没说是完整会计年度。

科技人员=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人员+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人员+直接技术服务人员=在职+兼职+临时聘用。无学历要求,必须满足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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