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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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1.运费发票的发票开给委托方

2.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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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按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提供应税劳务,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3.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4.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特别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注: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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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率为2%。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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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税的跨境应税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境外服务)

纳税人提供属于免税范围的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收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按规定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

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减免税。

1个季度的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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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法”:      “减法”:扣额法,扣税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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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就是不一样,通过老师的讲解,弄清了自学难以理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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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38号文农产品,13年73号公告——核定扣除

进口应税服务——税收缴款凭证——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耗用 4.前面的运费

*外购的固定资产如果还用于其他增值税应税劳务则可以全部抵扣,不需考虑划分。专门用于集体福利则不可以抵扣。

外购三样用于5个方面,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外购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有形动产租赁,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才无法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 交通运输业  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财税2009 113号文

借:应交税费——期初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50号、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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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0税率的应税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起点或者是终点有一个在境外的),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部分可选择3%的征收率

提供公共交通服务——轮公地轨出长班

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以前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建筑业也有租赁的情形,看什么时候买的,试点之前买的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

主要依赖人工的行业比如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的,可以选择3%的征收率

选择简易征税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4%减半

销售旧货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都是征4%减半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规模是2%,一半纳税人是征4%减半

混合销售行为:

企业性单位的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非企业性单位的不缴纳增值税。

特殊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混业经营行为: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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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简易征收和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不包含应纳的税额,其余一般纳税人则为不包含收取的销项。航空运输企业销售额不包含机建费和代收转付的价款。

因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销项扣减—因服务中止或折让

因购货退出或折让—当期进项扣减—因服务中止或折让或购进货物退出

开票发生上述情况开具红字专票。

采用简易或小规模则扣减当期销售额,若有余额,下期继续扣减。

折扣额扣减—同一发票栏金额分别注明

应税服务中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反避税特征

在营改增初期,扣税和扣额法并存

融资租赁中的直租,回租

出租方以收取融资租赁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本金-对外支付的利息=销售额

*向承租方收取的本金补的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票   (扣除车辆购置税、安装费、保险费、相关利息)

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从承运方取得的专票不得抵扣

应税劳务、服务外币汇率1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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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销售货物有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要么征收营业税要么征收增值税,看以哪个为主

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行为,应分开征税

兼营:不同税率的兼营

营改增以后改为混业经营

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劳务

分清增值税中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不同 

快递的收发是收派服务,把快递从一个城市运到另外一个城市是交通运输业

广告设计放在设计服务里,广告制作、制作广告箱是加工服务,广告发布是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鉴证服务: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

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出口货物属于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中国

视同销售货物有八项行为,视同提供服务是一项,没有视同提供劳务

视同提供服务: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以社会公众对象(不征收增值税)的除外。向本企业员工提供的该项服务不属于视同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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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应税范围的所有应纳税额包括免税和即征即退的销售额

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并超过标准的,必须要成为一般纳税人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并超过标准的,可选择小规模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应税服务分别核算,分别超过标准的为一般纳税人,有一种超过标准的,应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经常销售货物超过标准的也可以选择小规模

非企业性单位经常提供应税劳务超过标准必须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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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征缴:

分支机构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不汇总计算货物劳务的增值税。

分支机构预缴的应税服务增值税,在总机构当期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每年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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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西安开具发票的为开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关注预收款项的征收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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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零税率

粘土实心砖不享受可选择6%税率。

应税服务中,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试点之前购进或自制的有形动产的租赁;试点之日至17年12月31日,试点动漫企业中的一般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部分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选择按3%纳税。

2009年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征4减半

销售营改增试点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征4减半。如果中途包含了大修理支出,要按比例计算。

小规模销售自己使用过得2%,销售旧货为征4减半。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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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同一个对象是混合销售

针对不同的对象是兼营

销售资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服务的分开征税(以前条例)

兼营(两个独立项目) 同一税种不同税率—分别核算

   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分别核算,否则税务机关核定

混业经营——针对营改增后既有应税服务又有应税劳务

原增值税纳税人指不涉及应税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港口码头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航空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保管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在租车方面,既租车又租司机属于交通运输业,只租车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其中仓储服务如果看仓库的人员是出租方提供的就是仓储服务,如果是承租方提供的就是不动产租赁。

收派服务仅指从家到集散中心的过程,路上跑的过程属于交通运输业。与邮政业的区别,邮政业指邮政集团。

信息系统服务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网络游戏提供运营的服务,比如淘宝。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中,广告设计属于设计服务,比如提供境外服务可享受零税率。广告制作如果是制作广告箱什么属于加工服务。

建筑图纸审核服务属于鉴证服务。代理记账服务属于咨询服务。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公益为目的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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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应税服务——营改增

生产企业——50万;商业企业——80万

应税服务纳税人划分——销售额500万

作为同一个纳税主体,只要有部分业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即整个主体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劳务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且标准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按小规模

应税服务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且标准超过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按小规模 

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应税劳务——劳务发生地

应税服务——提供方、接受方是否在境内

合并纳税——航空、铁路运输、邮政业;仅针对应税服务

应税劳务——就地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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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正式建立

2013年32号关于调整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税2013年106号文——纲领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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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一般3%

销售使用固定资产2%

旧货征4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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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edusoho@10.44.29.234
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业务总监 天扬君合建筑业“营改增”专家研究组成员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讲师 天扬君合建筑业“营改增”专家研究组成员。有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建筑施工、电力、化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服务、企业所得税、税务咨询及筹划服务。参与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一书的编写工作。多次在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建筑企业进行授课。为多家央企做PPP咨询业务。
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副总经理、国家一级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讲师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题讲师。
天扬财税咨询集团业务总监、注册税务师、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题讲师。建筑业税务咨询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参与中能建集团、中核建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等单位的涉税咨询项目。多次为服务单位讲授“营改增”、“PPP会计与税收实务”、“企业纳税自查”等税务管理课程,并为天扬建筑财税网校讲授税务咨询实务课程。

课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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